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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2015-10-01    来源:本站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5〕75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科〔2013〕47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通知的要求,经高校申报、形式审查、省外专家函评、答辩评审以及公示等环节,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半导体光电材料及其高效转换器件协同创新中心”等18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其中:“半导体光电材料及其高效转换器件协同创新中心”等1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由省财政资助、“海西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7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经费由高校自筹,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高校根据闽教科【2014】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做好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的科学论证编制和实施建设工作,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建设规划报送我厅科技处。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9月30日

(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科技司,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

序号

名称

牵头高校

类型

经费来源

1

半导体光电材料及其高效转换器件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大学

行业产业

财政资助

2

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大学

文化传承

财政资助

3

海西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产品协同创新中心

福州大学

区域发展

财政资助

4

海西政务大数据应用协同创新中心

福州大学

区域发展

财政资助

5

医学光电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福建师范大学

区域发展

财政资助

6

海峡两岸红壤区水土保持协同创新中心

福建农林大学

区域发展

财政资助

7

中医健康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福建中医药大学

行业产业

财政资助

8

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闽南师范大学

文化传承

财政资助

9

客车及特种车辆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理工学院

区域发展

财政资助

10

妈祖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莆田学院

文化传承

财政资助

11

中国乌龙茶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武夷学院

行业产业

财政资助

12

海西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大学

区域发展

高校自筹

13

水环境健康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大学

区域发展

高校自筹

14

海外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华侨大学

文化传承

高校自筹

15

闽台特色作物种质创制与绿色栽培协同创新中心

福建农林大学

区域发展

高校自筹

16

福建游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集美大学

行业产业

高校自筹

17

北斗导航与智慧交通协同创新中心

福建工程学院

行业产业

高校自筹

18

绿色铸锻及其高端零部件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三明学院

区域发展

高校自筹

注:排名不分先后。

上一条: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妈祖文化 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