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全面推行二级学院(部)绩效改革的通知

时间:2020-03-09 点击数:

 

本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在三个试点学院绩效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二级学院(部)绩效改革,把所有经费下拨给二级学院(部)自主分配,进一步扩大二级学院(部)办学和绩效分配自主权,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现将二级学院(部)绩效改革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部)根据满足教学科研、目标管理需要和教职工意愿自主制定绩效改革方案。

(一)二级学院(部)自主确定教师总工作量要求(含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量),自主确定科研、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二)二级学院(部)可以自主确定教师教学最低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服务最低工作量,自主确定服务工作量项目(含党建、行政、教学、科研等服务项目)。教学、科研工作量项目由教务处、科研处确定,教务处确定的教学业绩项目作为教学工作量项目,科研处确定的科研业绩项目作为科研工作量项目。

(三)二级学院(部)绩效改革方案须经二级学院教职工大会通过,于7月1日前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2020年9月实施。二级学院(部)要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工作量目标管理协议。二级学院(部)需将每季度、每学年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报送人事处。

二、由人事处按照学校核定的标准将教职工的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含缺编补贴)、责任津贴(不含二级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年度考评绩效奖励核拨给二级学院(部)。由教务处、科研处核算后将教学业绩奖励津贴、科研业绩奖励津贴拨给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以单位申报。

三、取消现行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部主任责任津贴,对二级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津贴实行总额包干,由教务处核定。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负责人责任津贴分值总额的计算办法为:330×二级单位教师人数/学校教师总人数(不含临床医学院和新工科产业学院,教师人数指“专任教师+实验员”)。

四、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按照“总量控制,单项封顶”原则进行管理,总量随着学校津贴总额增长相应增长。2020年保持现有水平不变,核定今年教学业绩奖励津贴总量150万元,科研业绩奖励津贴总量350万元(含往年遗留的奖励)。

五、年度考评优秀等级的本校相关二级学院(部)和机关教辅单位,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奖励5000元,副职3000元。

 

附件: XX学院(部)绩效改革方案(参考版本).doc

 

 

 

                                                                        莆田学院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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