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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一)人事科工作职责

⒈制定进人计划,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聘用)工作。

⒉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的核定及机构设置,负责毕业生的接收留选和人员调配工作。办理其报 批、签订合同、报到、户口关系的迁入及档案接收移交等有关手续。

⒊负责人事数据库管理。

⒋负责办理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旅游、定居、公派出国人员的审批手续或政审工作。

⒌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⒍负责日常及上级下达的人事月报表、季报表、年终报表及有关统计工作。及时向处办和工 资福利科报告人员变更情况。

承办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口的业务工作。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科档案室工作职责

⒈负责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和指导。

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传递和统计。

⒊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⒋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⒍调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业务建设。 7.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⒏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⒐办理处领导交代的有关事项。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职责

⒈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⒉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⒊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⒋负责各二级单位的编制核算工作。

⒌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

⒍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师资发展科工作职责

⒈负责制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等有关规章制度,草拟有关师资队伍建设文件。

⒉负责新教师培养与培训、中青年教师、干部进修与培养。

⒊经办教师国(境)内外访学进修、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教师赴企事业实践锻炼等报名、选派。

⒋协助调整和补充师资力量。

⒌负责师资信息的统计,做好各类师资管理、合同书等文件的归档工作。

⒍负责教师的评优工作和相关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⒎负责处理违约人员的有关事项。

⒏处理师资管理日常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劳资科工作职责

⒈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的调整。负责全校各类新增人员的工资核定, 全校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金及种类津、补贴的变动。负责办理学历更改审批手续及其工资变动手续。

⒉负责在职教职工工资基金及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费变动报批手续。

⒊负责校内津贴的核定、教职工的考勤及待遇。

⒋负责各类不在岗人员的工资管理。

⒌负责各类保险的手续及管理工作。

⒍负责全校自聘用工管理。

⒎负责全校劳动工资的各类统计报表。

⒏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慰问、困难补助及各单位福利费的核定。

⒐负责教职工病逝后有关经费开支的核定、遗属补助费标准的核定及变动。

⒑负责教职工的奖金、劳务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及其他保健工作。

⒒负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⒓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0594−2626099  0594−2678099  劳资科:0594−2679829

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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