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遴选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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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27


 

转发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遴选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遴选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的通知》(莆委宣【20144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对照遴选范围和条件,组织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遴选名额

  全市遴选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名,市文化名家16名。

2. 遴选范围和条件(见附件)

3. 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下载申报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申报表中“主要业绩”一栏的表述要客观准确,字数不超过1000字。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推荐申报。

4. 材料要求

1)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文件名请用申报人姓名命名。

2)业务成果。每位申报人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重要成果目录,并附12件代表作品。

3)申报人需签署承诺函(见附件),并征求所在地纪检、检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

4)请于6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5. 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附件:《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遴选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的通知》(莆委宣【201445号)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16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616日印发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关于遴选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

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的通知

莆委宣【201445

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党校、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莆田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1类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委人才〔20144号)、《关于印发莆田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1类人才遴选办法的通知》(莆委人才〔20142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从今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莆田市文化名家遴选工作。现就做好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是“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好这两类人才对于培养宣传文化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领军人物,积极推进高端人才聚集,服务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莆委人才〔20142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职责,真正把德才兼备、业内成就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遴选名额

  1.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名;

  2.莆田市文化名家16名。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与对象:

  1.在莆田市工作、服务(含引进)的市内外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列入选拔对象(文化名家可适当放宽)。

  (二)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较突出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本领域、本行业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奖项,社会知名度高,行业影响力大,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重点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2.国家、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或省级以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主要承担者。

  3.近五年主持2项以上省社科规划项目或“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且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过理论文章。

  4.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在研究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地厅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

  (三)莆田市文化名家遴选条件:

  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德艺双馨,是本界别、本行业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以上重大奖项,社会知名度高,行业影响力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社会文化活动或推动市内外乃至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个别特别优秀、作出杰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重点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获得省级文化名家的人才直接入选市级文化名家。

  1.理论人才

  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或市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2)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参与者。

  (3)近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省社科规划项目或“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并结项。

  (4)至少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和应用。

  2.新闻人才

  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的作品获得过国家级新闻奖项、或福建新闻奖一等奖;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福建新闻奖·人物系列(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

  3.出版人才

  具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国家级出版奖项或福建省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奖三等奖、福建省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奖,或能体现全市行业领先水平。

  4.文艺人才

  在全市文艺创作、表演、研究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是某一艺术门类的拔尖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为主创作的作品入选、入展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文联及所属的专业协会举办的全国大型展览或获得以上部门举办的艺术表演活动优秀奖以上奖项(第一或第二创作人);

  (2)为主创作的作品获得福建省百花文艺奖二等奖及以上(限前2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及所属的省文艺家专业协会举办的文学艺术评奖活动及举办的艺术表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第一创作人);或在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文艺作品或文艺评论(第一创作人)。

  5.文化科技人才

  熟悉宣传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应用项目、文化建设项目和文化产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市级同类最高奖项。

  6.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所在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3年经营管理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省、市级重点文化企业园区、项目的经营管理者。

  (2)所在企业年产值达5千万元以上,且增长速度较快,获市政府和行业奖项多,企业发展潜力大。

  四、遴选办法

  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遴选工作,由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申报人登陆“莆田新闻网”(http://www.ptxw.com),点击进入“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莆田市文化名家遴选文件及表格下载”栏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填写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其中高校的报市委教育工委)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2014630日。申报流程如下:

  1.各县区(管委会)人员申报:申报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将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所在县(区)委宣传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含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版及汇总表,下同)。

  2.市直单位人员申报:申报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将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版一并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3.高等院校人员申报:申报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将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版一并报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审核,市委教育工委复核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表。申报人将申报表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申报表电子版的文件名请用申报人姓名。申报表中“主要业绩”一栏的表述要客观准确,字数不超过1000字。

  2.业务成果。每位申报人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重要成果目录,并附12件代表作品。

  3.申报人需签署承诺函,并征求所在地纪检、检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

附件:1.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表.doc

2.莆田市文化名家申报表.doc  

3.申报人承诺及审核意见表.doc

   4.莆田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汇总表.doc

   5.莆田市文化名家遴选汇总表.doc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201466

(联系人:林乔立,联系电话:2383701;电子邮箱:ptxcbgbk@126.com,传真:22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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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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