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4年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6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26


 

 

 

转发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4年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关于开展2014年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人综〔2014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4年全市共遴选青年拔尖人才10名。

2. 遴选推荐工作实行书面公开申报,请申报人填写《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和《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表填表须知)。

3. 近年来,已入选市级以上优秀、杰出等同类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若近两年有新的突出创新业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

4. 请所在单位根据遴选条件,认真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并于624日前向相关推荐材料(一式2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版发至 rscxfz@163.com

5. 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人综〔201427号)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16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616日印发

附件

莆人综〔201427

关于开展2014年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公务员局、湄洲岛管委会人劳局、北岸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莆田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11类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委人才〔2014〕4号)和《莆田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1类遴选办法》(莆委人才[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青年拔尖人才10名。

二、遴选范围与对象

(一)在莆田市工作、服务(含引进)的市内外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

(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遴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当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推荐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该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获得业内公认,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社科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获得省级科技奖、省优秀新产品奖、省青年科技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重要奖项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市级重要奖项二等奖以上重大创新成果(以上均排名前三)。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科研价值、技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著作。

(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为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科技型企业创办人。近十年内创办、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1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初步实现成果产业化,产品和技术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成长性良好,近三年利税持续增长。

(六)科技型企业技术骨干。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技术骨干。研发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且年销售收入和产值利税增速明显高于全市同行业水平,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工作实行书面公开申报,申报人填写《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和《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表格电子版可从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表填表须知)。

(二)所在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并根据遴选条件于6月30日前向县区公务员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推荐。

(三)县区公务员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事先严格考察,审核申报人材料,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县区公务员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应于7月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公务员局(同时发电子邮件)。

 (四)市公务员局将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后按系列送各市直主管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根据遴选对象、条件和推荐名额,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排序。初评要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科学、公正、准确地确定推荐人选,并于7月18日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将各类平衡后按照要求名额上报。

  五、注意事项

1、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或已入选人员,若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或称号,并追回其获得的支持经费。

2、近年来,已入选市级以上优秀、杰出等同类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若近两年有新的突出创新业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相关待遇按照莆委办发[2013]2号文件执行。

3、在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公务员局引智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美珠,0594-2286833;E-mail:ptrsyz@163.com

附件:1、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2莆田市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doc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6

莆田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师资科:0594−2626099  0594−2678099  劳资科:0594−2679829

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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