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23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29


 

 

 

转发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

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民[2014]7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版发至 rscxfz@163.com。具体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

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莆民[2014]76号)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23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

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

专业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莆民[2014]76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民政局,高等院校、社工机构:

为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2013-2017)的通知》(莆委办发〔2013〕2号)、《关于印发莆田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1类人才遴选办法的通知》(莆委人才〔2014〕2号)要求,我市将从今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遴选工作。现就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2014年度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遴选名额为2名,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入选者由市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2013-2017)的通知》(莆委办发〔2013〕2号)(详见附件1)文件执行。

二、遴选要求

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必须是在我市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优秀专业人才。

选拔范围与对象:

(一)在莆田市工作、服务(含引进)的市内外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

(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列入选拔对象。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具备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二)热爱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社会工作事业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三)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带头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三年及以上,原则上,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遴选程序

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报对象认真填写《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申报表》(见附件3),并按照《申报表》要求准备详细的附本资料(各一式两份)。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申报对象可登陆“莆田市民政信息网”下载申请表格。

(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人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于7月10日前提交至复核单位。

(三)复核。各县(区)民政局负责所在县区申报人的复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并向同级组织部门备案;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申报人的复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复核单位对照遴选要求对申报对象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根据《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测评表》(见附件5)对申报对象进行测评排名并填写《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见附件4),于7月13日前将申报对象材料连同《测评表》、《简明表》(含电子版)汇总上报市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市民政局将确定候选对象,成立由专家、学者,业内资深人士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于7月29日前对候选对象进行现场测评和综合情况评审,确定人选名单。

(五)审定。8月1日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市委研究确定。并在《湄洲日报》上进行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确定。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申报人选或已入选人选,凡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或称号,并追回获得的支持经费。

(二)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已入选,不在莆田工作或服务的人才,经费停止发放。

(三)入选人才优先支持承担市级以上科技、人才和项目计划,优先配置科技创新和资本融资平台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

(四)近年来,已入选市级优先、杰出等同类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已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相关待遇按照莆委办发〔2013〕2号文件执行;若有新的突出创新业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

五、其他事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储备库,请各县(区)民政局和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汇总本县(区)及本系统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资料(见附件6、附件7),于8月1日前向市民政局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含电子版)。

本市社会工作人才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若信息变更,请于每月15日前向市民政局办公室报送更新资料。

联 系 人:吴静泓

联系电话:2628355、2292031(传真:2282075)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98号莆田市民政局办公室(党办)

联系邮箱:pt2338128@sina.com

 

附件:1.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2013-2017)的通知(莆委办发〔2013〕2号).doc

2. 关于印发莆田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1类人才遴选办法的通知(莆委人才〔2014〕2号).doc

3.  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申报表.doc

4.  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doc

5.  莆田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候选人测评表.doc

6.  社会工作人才统计汇总表.xls

7.  莆田市社会工作人才个人简历.doc

 

莆田市民政局

2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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