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核定2016-2019学年各学院(部)教师高级岗位数的通知

时间:2016-05-30 点击数:

莆院人〔2016〕9号

莆田学院关于核定2016-2019学年各学院(部)教师高级岗位数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莆田学院各院(部)教学、实验技术、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办法》(莆院人〔2013〕25号),现将2016-2019学年各学院(部)教师高级岗位数予以公布。

单位

专任教师岗位数

教授岗位数

副教授岗位数

机电工程学院

56

7+1

18

信息工程学院

72

6

23

土木工程学院

77

8

24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46

6+2+1*

14+1*

商学院

62

7

19

管理学院

46

6+1

14

基础医学院

45

5

14

护理学院

19

2+1

6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34

4

11

音乐学院

30

2

10

工艺美术学院

80

6

26

文化与传播学院

50

7+1

15

外国语学院

95

8

30

数学学院

42

6+1

12

体育学院

95

8

30

思政教研部

58

6

18

学生思政

83

7

26

学校统筹

206

17

60

合计

1196

126

371

注:

1.二级学院“+”后面为给予省级重点学科及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建设点专业的教授岗位数补贴,每个专业补贴1个,不重复补贴。环生学院另补贴教授、副教授岗位各1个(表中用“*”标注),专门用于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2.学生思想政治教师按生师比200:1核定岗位。

3.各二级学院教师高级岗位分配比例根据博士比例调整。博士比例高于20%的单位,高职比按44%核拨,正副高比例为30%:70%;博士比例高于10%低于20%的单位,高职比按42%核拨,正副高比例为25%:75%;博士比例低于10%的单位,高职比按40%核拨,正副高比例为20%:80%。根据闽委教宣〔2014〕28号文件精神,思政部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高职比按42%核拨,正副高比例为25%:75%。台籍博士计入各单位博士比例基数。

4.对于无空余高级岗位的单位,博士评聘副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对于无空余教授岗位的单位,工科、医科博士评聘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

5.基础教育学院、仙游校区管委会、临床医学院、妈祖研究院、学报编辑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高级岗位及延退教授、原仙游师范学校高级讲师(占副教授岗位)由学校统筹。

莆田学院

2016年5月30日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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