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16〕38号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选聘业界人才
参与教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莆田学院关于选聘业界人才参与教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
2016年12月14日
莆田学院关于选聘业界人才
参与教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莆田学院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业界兼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为学生提供零距离的产业(行业)认知,缩短教育与产业(行业)人才需求的距离,培养适应产业(行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业界人才参与教学工作模式
第二条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行业)需求,各专业尤其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要改变以往专业课由本校教师单一授课的模式,积极选聘业界人才参与教学工作。
第三条 业界人才参与教学工作可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1.“双师制”教学模式。以本校专任教师授课为主,业界人才协同教学为辅,将专业课某些章节、专题或实践教学内容交由业界人才讲授。同一门课程可不限一位业界人才协同授课,每名业界人才同一学期最多协同授课两门课程。
2.全程独立授课模式。教师缺编较多的专业或因人才培养需要开设实践性强的课程且无本校合适人选授课,可选聘业界人才全程独立承担该课程讲授任务。
第三章 业界人才岗位职责
第四条 完成下达的教学任务学时。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课,保证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 配合专业负责人制定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独立或与校内教师共同制定教学进度表、教案等。
第六条 独立或与校内教师共同完成课程考核,包括出卷、改卷、实践考核等。
第七条 参与所在学院(部)的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例如学科专业规划、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讨论、教材建设、师资培养等。
第八条 教学过程中接受学校的质量监控、检查与评价,其要求与本校教师相同。
第四章 业界人才选聘条件
第九条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 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企业(行业)工作经验(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关),实践能力强,工作表现优异。
第十一条 根据聘任职务不同,符合下列选聘条件:
1.兼职教授:一般应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兼职副教授:一般应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兼职讲师:一般应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业绩突出的,如获企业(行业)相关技能比赛奖项、相关部门表彰等,学历与职称(职务)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章 业界人才聘任程序
第十二条 各学院(部)根据自身专业、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每学期的业界人才聘任计划。
第十三条 各学院(部)对照选聘条件,考察、选定业界人才,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填写《莆田学院业界人才聘任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莆田学院业界人才聘任汇总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于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聘任对象及聘任职务。
第六章 业界人才聘任管理
第十五条 业界人才首聘期为一年。为保障业界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首聘期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者,可按三年期续聘。
第十六条 业界人才正式授课前,所在学院(部)要组织开展试讲、教学规范要求学习等岗前培训工作,以保证其授课质量。
第十七条 业界人才聘任后,所在学院(部)要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做好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部)应充分发挥业界人才的作用,尽可能邀请业界人才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环节。
第十九条 业界人才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1.参与“双师制”教学的业界人才,由学校按兼职讲师100元/课时、兼职副教授150元/课时、兼职教授200元/课时的标准包干发放。
2.全程独立授课的业界人才,由学校按兼职讲师60元/课时、兼职副教授80元/课时、兼职教授100元/课时的标准包干发放。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业界人才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结合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业界兼职教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莆田学院选聘业界专家协同教学工作暂行办法》(莆院人〔2015〕3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