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莆院人[2004]6号)

时间:2004-12-06 点击数:

莆田学院文件

莆院人[2004]6




 

 

关于印发《莆田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全体人员的素质,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水平,现将《莆田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遵照实施。

 

 

00四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教职工  行为规范  通知

校内发送:校领导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04126日印发


莆田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

为适应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使命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教学方向,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全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特制定莆田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努力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二、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爱岗敬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校教师义务和职责,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

三、坚持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创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秉承“厚德、博学、弘毅、卓越”的办学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科研与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

四、掌握高等教育规律,确立以教学为中心。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牢固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积极参与各项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将现代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贯穿在整个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

五、立足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集中精力,兢兢业业做好本岗位工作,不断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优化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遵守教育法规,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既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又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不马虎敷衍、降低标准,不允许出现送分、舞弊等行为。
  七、清正廉洁,管理育人。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到“以师为本”、“以生为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爱惜学校资财。服从大局,相互支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健康向上。
  八、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公德、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注重职业形象,做到衣着得体、仪表大方、语言健康、行为文明。在教学过程中不吸烟、不使用传呼机和手机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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