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资助政策乡村行,家校关怀万里行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进海岛、乡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 【我们的“三下乡”】走进邹鲁古城,领略先闽智慧 ——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学子开展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晋鼓之间浓缩文化,家国情怀透古通今 ——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学子开展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美丽白洋村,科技下乡行——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仙游金线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
  •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论证会顺利召开
  • 没有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就没有和平幸福的美好生活——教工第一支部开展“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 赛出实力,赛出风采
首页 >> 重点实验室 >> 微生态学 >> 正文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莆田学院)印章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9-22】



第一条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印章(以下简称:

印章)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指定办公室专人保管和监印。

第二条   印章必须妥善保管, 一般不得携章外出。

第三条   凡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发文, 按公文处理办法, 经重点实验室主任

审查合格后,方可用印。

第四条   凡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上报各种材料、报表、评审表以及签订各种

合同、协议、出具公函、证明等,须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方可用印。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盖章。

第六条   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按规定办事。如违反规定用印, 给重点实验室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 要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上一条: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莆田学院)准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莆田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