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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试行)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9-22】


第一条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于20199月由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医学微生态学科研创新团队于201912月由科研处批准成立、20223月获批立项建设。平台依托莆田学院医学技术、药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联合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和感染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等临床科室开展科研协作,基于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及骨干成员的研究工作基础,整合与共享校内科研条件与临床资源。为了创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通过部分资助、合作科研、提供仪器使用和技术服务等方式,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开放课题研究项目。

第二条 开放课题项目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的课题提供资助。

第三条 开放课题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两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

1、皮肤微生态创面愈合的影响研究;

2、肠道微生态对肿瘤的影响机制研究

3、微生态功能分子的分离鉴定及其应用

4细菌免疫调控机制研究;

5新型抗菌药物的合成与应用

第四条 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条件及要求原则上开放课题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申请者若是高校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其它人员应提交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书。申报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五条 开放课题基金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课题申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报送《申请书》一式4份。

第六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开放课题基金申请的审批机构。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及综合条件,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

第七条 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将在一个月内通知项目负责人,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凭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开放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二年(以获准资助项目的合同为准)。每年需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重点实验室组织人员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在研开放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实验室有权中止或撤销该开放课题,并追缴已拨经费: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未按预定计划进行研究,或研究水平明显低于预期要求,或无能力继续完成任务。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开放课题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经费的使用和成果的提交。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实验室指派若干本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每个开放课题总经费一般为2-3万元人民币,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和学术活动费(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文献出版费、调研费等),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及申请人自筹承担。

第十 课题研究结束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书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研究过程中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开放课题工作的建议等,学术委员会验收。结题时应附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决算表,并盖有财务部门公章。结余经费按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第十 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 结题时,项目研究成果原则上以国家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科研论文等形式提供,开放课题研究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报成果奖等均需署名“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Medical Microecology (Putian University),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第十 每项开放课题至少需在SCI(中科院一区)收录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中科院二区论文需2篇以上)。项目组成员至少有一位校内的本实验室固定成员。论文应以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或共同署名单位,具体署名情况以申请人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协商结果为准。课题原始资料及学术论文应立卷,交本实验室存档;鉴定成果、申报各类奖励、授权专利、取得经济效益等也须及时告知本重点实验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本重点实验室。

第十 对于违反开放课题管理条例的经费开支,本实验室有权制止并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本实验室拥有对上述条例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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