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为福 建省教育厅重点培育实验室, 拥有一批贵重仪器设备, 承担着莆田学院医学微生
态学及相关学科科研项目的服务工作任务。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 特色和优势
, 更好地为科研服务, 加强对重点实验室人、财、物的管理, 进一步
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力度,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章 开放原则
第一条 准入标准:研究内容与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一致。 重点实验室
主要研究方向:
①皮肤微生态对创面愈合的影响研究;
②肠道微生态对肿瘤的影响机制研究;
③微生态功能分子的分离鉴定及其应用;
④新型抗菌药物的合成与应用。
第二条 优先保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使用, 在人力物力允许的条件下,积
极对其他科研人员开放使用。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三条 所有进入重点实验室平台的科研人员应填写《医学微生态学 福建省 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准入申请单》, 经重点实验室开会讨论, 领 导审 批后方可进入重点实验室平台。实验期间严格遵守重点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 制 度, 履行相关义务。出重点实验室平台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提交实验记录等相 关材料, 科研成果应署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 重点 实 验 室(莆 田 学 院 ) , 英 文 : Key Laboratory of Medical Microecology
(Putian University),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成果共享。
第四条 准入人员在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前,应事先悉知《医学微生态 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使用前先填 写《 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仪器设备临时使用 申请单》 , 经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 方可使用。每次使用仪 器都必
须提前预约, 仪器使用时间应在工作时间内, 精贵仪器原则上不允许私自
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后应及时登记使用信息。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将严格按照《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 室准 入人员的管理办法》对人员进行管理, 并定期对准入的研究生及其导师进行 考 核评估。不遵守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临时使 用仪器预约时间不在工作时间的, 不经允许私自使用仪器设备的, 重点实验室有
权拒绝使用仪器设备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办法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上一条: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试行) 下一条:医学微生态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莆田学院)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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