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确定了调整后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 任:阮志鹏
二、副主任:方向昭、伦永志、陈健敏
三、委 员:
林 健、庄华梅、陈玉丽、金楠、翁爱彬、蔡金星、吴志红,
廖永贵、许祖梅、李梅芳、吴素莺,于增国、涂海健、肖玉鹏、
林 华、吴玉水,王香江、林丽彬,周岚峰、陈姗姗、林立凡。
四、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能
(一)研究、论证和审议学院教学发展规划、学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和建设规划。
(二)审议并确定有关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管理的重要制度。
(三)指导建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要求,审议、指导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五)审议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事宜,指导学院教学工作。
(六)研究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讨论各类教学成果奖、教学奖励、教学竞赛、教育研究课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七)学院规定的其它事项。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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