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学术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确定了调整后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 任:伦永志
二、副主任:阮志鹏、方向昭、陈健敏
三、委 员:
蔡其洪、陈玉丽、林 健、庄华梅,廖永贵、许祖梅,于增国、
涂海健。
四、学术委员会职责
(一)审议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学术相关发展规划。
(二)审议学院学科及专业的设置、改革与调整,以及与学术发展相关的重大制度和措施等。
(三)评定重大学术奖励的申报推荐和重要学术组织任职的申报推荐;评议教学科研成果水平、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师个人学术荣誉(称号)等。
(四)审定学院学术评价标准以及学术道德规范;组织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组织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组织开展学院政策研究,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
(六)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学术委员会依其章程履行职责。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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