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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8-31】

关于修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修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的通知(药技【2018】9号)文件中有关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的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其议事规则

根据《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学院党委工作标准>等党建制度的通知》(莆院党组〔2018〕4号)执行。

(一)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

和主要形式,在学院职权范围内具有最高决策权。凡属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必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

(二)党政联席会召开之前应召开党委会商讨相关事宜后,再行组织党政联席会。

(三)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召

集和主持,学院书记、院长、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助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学院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 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对议题作出的决定以应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四)学院党政负责人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及相应措施。议事前,党政负责人应主动交换意见,经磋商后形成共识。党政联席会议其他成员也可向党政负责人提出议题,经党政负责人协商后确定。除遇突发性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未经党政负责人审定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会议议程。

(五)会议讨论问题需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由提出问题的成员首先作简要说明, 再由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根据议题需要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不宜匆忙作出决定,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研究。遇到特殊情况可向学校报告,请求裁决。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二周召开一次,如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2、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3、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的重要举措。

4、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5、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就业以及教育培养、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6、岗位设置、人事调配、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交流事项。

7、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出国、进修、考核、奖惩。

8、年度经费预算及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单项支出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上资金款项的支出。

9、干部选拔任用与教育管理。

10、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11、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八)会议参加者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在会议讨论问题时,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杜绝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自由主义现象。不得向外谈论和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尚未作出决定的议题。对作出决定的议题,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不得向外泄露。

(九)会议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 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详实、准确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存档备查。《会议纪要》应送因故缺席的党政负责人阅。

(十)实行院务公开。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应根据工作需要传达至学院师生员工或有关人员。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18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党委会议事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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