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学院教职工民主监督,推行民主政治、民主管理,推动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依法治院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利于发展的原则。
二、规范院务公开的内容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院务公开的内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凡是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具体内容有:
1、学院办学思想、重要改革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公开。
2、学院人事管理、职称评聘、晋职晋级、人才引进、招聘录用等情况公开。
3、学院财务收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开。
4、教学设备、仪器等较大宗物资采购公开。
5、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劳务津贴分配等事项公开。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
7、招生、分配、就业事项公开。
8、评优、评先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教职工代表会议。学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向教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审议。
2、召开会议。可采用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会议、各类管理委员会等形式公开。
3、运用院务公开栏、微信群、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监督
院务公开的关键是公开、透明。要保证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形成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多渠道监督的机制。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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