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是学科发展的重要保证。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有效方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经费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让学习的资源为更多教师所共享,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学术会议条件
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要和本专业密切相关,参加本专业全国、全省学术会议要有学术论文,同一篇论文一般只派一个代表参加。
2.根据学校每年所划拨经费的实际情况,外出参加同一个学术会议的人数不超过2人。除学校或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指派者外,省内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教研室每学年不超过4人次,每人一学年不超过一次;出省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教研室每学年不超过2人次,每人两学年不超过一次。情况特殊的须报院长批准。
3.申请者原则上为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参加学术会议申请程序
申请参会的教师,应填写《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并附上会议相关材料,经教研室、系部签署意见后,提前一周上报院教学办审批,经院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以学院教师名义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三、参加学术会议要求
1.非假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者,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做好代课或
调课等相关手续。
2.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会议结束后,应将参加会议
情况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和会议相关资料送交院教学办存档,报告中应有以下内容:
⑴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到会主要专家;
⑵会议主题;
⑶会议学术交流的代表性观点;
⑷参会后的建议;
⑸个人参会后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方面的考虑;
⑹参会教师的署名。
3.为了充分扩大每次参加学术会议的效果,达到“一人参加,大家受益”的目的,参加完会议后,必须在本教研室或本系部举行一次汇报或讲座,具体事宜由各有关系部统一安排。
四、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
1.外出参加会议者在完成汇报(讲座)、上交材料、报教学办和院领导审批、并报党政办登记备案加盖院公章后,方可到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2.参加学术会议各项费用按照学校的规定标准报销,超支自付;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考察、参观等费用自付。
五、行政、思政、教辅等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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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系 别 (部 门) |
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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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职 称 |
本学年已 参会次数 |
研 究 方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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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接参会交流的通知,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省 市召开 会,会议由 主办, 承办。本人参会论文题目为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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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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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研室提供参加会议后举行讲座情况: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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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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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批完备后,一份交主管部门备案,一份交系(部)存档,一份报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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