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的健康发展,维护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和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信息网络是为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院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局域网互连,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以促进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教学和科研的发展。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全院各系(部)、各部门和广大师生。
第二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成立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是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计算机互联网络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连入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的任何信息必须经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审核。
第三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第五条连入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所提供的信息只能限于学术交流范畴,不得涉及政治或违反知识产权的内容,并接受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开展商业性活动。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加以制止,并网站管理领导小组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上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的、与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宗旨相悖的站点。一经发现,网站管理部门有权将其从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上隔离出去。
第七条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网页更新及信息上报。
第八条在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九条在网上建立主页或发布信息 ,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接受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监管。
第十条凡违反保密规定 , 利用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网络、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 泄露国家秘密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秘密的活动 , 一经查出 , 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上一条:药医技学院行政管理和内设教学机构工作职责 下一条:莆田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