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6] 15号
关于采集在编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基础信息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经办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6]133号)精神,于今年6月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经办工作。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事关参保对象的养老保险权益保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待,指定负责人抓紧组织所在单位在编人员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2014年10月以后变动的人员见《2014.10至今变动汇总表》,请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参照样表(见附件2)填写,其中调走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职去世人员经其家属同意可代为填写。请负责人收集在编人员采集表纸质版(正反面,一式两份,本人签名)、电子版(注明:单位+姓名+人员编号)和身份证复印件,于6月3日之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工资科。
请2014年10月以前退休人员通过纸质或网站下载,参照样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表》(见附件1)。请原三个校区离退休联络人负责收齐退休人员采集表纸质版(正反面,一式两份,本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于6月3日之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工资科。
填表所需材料由于涉及人员信息,不对外公布,近期我们会发至莆院人事群群共享。如有疑问,请各单位负责人与工资科联系,联系电话2688431。
附件1:
采集表.xls
附件2:
采集表(样表).xls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