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6〕12号
莆田学院2015年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奖励情况公示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莆院人〔2013〕30号)和《关于申报2015年业绩贡献津贴的通知》(人事〔2016〕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和校内有关部门会议讨论,现将2015年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奖励情况予以公示(校外表彰部分见附表1)。另外,由校内职能部门组织评选,经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受校内表彰的个人荣誉(见附表2),由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人事信息服务系统造册、附上表彰文件报人事处审核、财务处发放。
根据会议议定,凡今后由校内职能部门组织评选,经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研究决定的校内表彰的个人荣誉直接由表彰部门通过人事信息服务系统造册,并附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和财务处发放;校内表彰的集体荣誉年底由表彰部门申报,并附申报汇总表和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校外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荣誉年底仍由个人通过人事信息服务系统申报,并附业绩贡献津贴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其它荣誉表彰类业绩贡献津贴奖励标准见附件3。
公示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把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人事处或监审处。
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2,联系电话:2688431。
监审处:学术交流中心1006,联系电话:2631233。
附表1:
莆田学院2015年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公示表.xls
附表2:
2015年校内表彰个人荣誉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
其它荣誉类业绩贡献津贴标准.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