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子考勤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7-06-02 点击数:

莆田学院(组织部、监审处、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4


 

关于做好电子考勤工作的补充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考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各单位反馈建议及《莆田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莆院办综[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电子考勤人员调整

1、因工作性质,以下人员不进行电子考勤,由所属二级单位进行考勤管理。

(1)二级学院的实验人员;

(2)图书馆流通部、技术服务部、参考咨询部及期刊部四个科室人员;

(3)后勤处:司机(马国柱、颜建清、吴金王、吴祖清、林天顺、李晶、周卫东)、采购员(黄丽君)、充卡员(徐荔思);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管理员(吴凌、林清源、郑腾鹰、王天立、许丽光、杨茗、翁花群)。

2、因工作性质,以下人员进行电子考勤,不签到、只签退:

体育学院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周全、刘武、张国栋)。

二、因公务不便参加电子考勤的备案办法

1、整个学期特定时间不参加电子考勤人员,如:行政人员上课、学生处周一升旗管理、保卫处校园“110”值班等。请二级单位填写《莆田学院特殊工作时间不参加电子考勤备案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课程表或值班表),送至人事处劳资科802。

2、该周有因公事务不便参加电子考勤人员,请二级单位填写《莆田学院因公未参加电子考勤周备案表》(附件2),说明事由,于下周一上午送至人事处劳资科802

三、其它

如教职工遇到人脸识别故障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以便修改信息。学校将不断完善考勤管理工作,请各单位将建设性意见及时向人事处反馈。

附件1:莆田学院特殊工作时间不参加电子考勤备案表.doc

附件2:莆田学院因公未参加电子考勤周备案表.doc

组织部  监审处  人事处

2014.3.3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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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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