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02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福建省教育厅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教师申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1)校本部纳入学校专任教师管理,承担或拟承担教学工作人员;(2)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申请人员必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从今年秋季开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方式见附件),网址http://www.jszg.edu.cn。今年秋季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5-14日,各院系(部)务必将网上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告知所有申请人员。

3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认定申请表中的“任课学科”要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查找对应的高校教师资格任课学科(本科专业)来填写),下载填写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表”。院系(部)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鉴定单位全称:莆田学院 ;鉴定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电话号码:2692354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高校教师资格任课学科》等其他有关材料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411月15日前,请各院系(部)将经过单位盖章的《 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和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每人装一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附材料清单)报送人事处,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学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7)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后写上单位、姓名)

(12)附属医院申办教师证人员必须提供上一学期或本学期承担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教学工作安排表(经医学院审核盖章)。

5、人事处将按规定组织申请人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方峥   阮荔

联系电话:2692354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0〕63号)

 

 

           莆田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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