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7]3

 

发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高校推荐人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定后报人事处汇总审核,经学校遴选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向莆田市教育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书面材料包括所在学院推荐函、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学院党委(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可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33日前报校人事处师资发展科。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0594-265773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doc

附件3: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4: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2月24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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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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