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6]22号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
各学院(部):
省教育厅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选派工作已开始,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师〔2016〕21号)要求,认真做好人选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一般应是我省本科高校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应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需要遴选研修人选,注重选派高校重点学科中已有一定建树的学科带头人。
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托福成绩80分以上;
3.雅思成绩6分以上;
4.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5.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6.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入选的研修人选外语水平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应在入选后一年内达到要求后方可派出。
二、选派名额
全校推荐2名。
三、访学高校和期限
1.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排名较前的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2、研修期限为1年,可在2年内分段完成。
四、资助经费
每人15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
2.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一般应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3.《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申请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成册。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4.请于2016年7月8日前将《莆田学院教职工进修审批表》(所在单位盖章)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rscxfz@163.com 。
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2657730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师〔2016〕21号).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