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各院(部)教学、实验技术、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07-10 点击数: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1325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各院(部)教学、实验技术、

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办法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莆田学院各院(部)教学、实验技术、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

                           2013年7月3

 

莆田学院各院(部)教学、实验技术、

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办法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做好学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工资改革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核定原则

教学、实验技术、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核定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置;精简高效、适度从紧;按需设岗、明确职责;注重发展、兼顾稳定的原则。

二、岗位分类

(一)教学人员岗位

教学人员岗位指为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而配备的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岗位,含专任教师岗位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

(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指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而配备的从事实验教学辅助、设备管理与维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岗位。

(三)党政管理人员岗位

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指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行政事务等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人员岗位。

三、教学人员岗位数核定办法

教学人员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数根据生师比及公共课、跨学院课时数情况确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数根据在校学生数按比例配备。

(一)专任教师岗位数核定办法

专任教师岗位数(A)包含基础岗位数(B)及公共课、跨学院课时岗位数(C)两部分,即:A=B+C

1.基础岗位数B

基础岗位数B以各学院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根据不同学科生师比标准核定,即B=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我校实际确定的各学科师生比标准见下表。

学科

生师比

医学

16:1

外语

16:1

体育

12:1

艺术

12:1

文科、管理

18:1

理工

18:1

注:医学专业全年实习的学生数不计入基础岗位数计算公式。

2.公共课、跨学院课时岗位数C

公共课、跨学院课时岗位数C为本单位给外单位上课折算课时岗位数与外单位给本单位上课折算课时岗位数的差值。

课时岗位数=

教学课时数P=计划学时数×课程系数R1×合班系数R2

课程系数R1见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系数R1

公共课

大学英语

0.85

计算机基础

理论  1

上机 0.8

公共体育

0.8

思想政治理论课

0.85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理工科

1.1

文科

1

普通话、三笔字、音乐、美术等技能课

0.8

合班系数n为上课班级数。

额定工作量D=8学时/周×40/学年=320学时/学年

3.医学类学院之间的跨学院课时岗位数按培养方案学分比例进行核算。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岗位数核定办法

学生思想政治教师按生师比200:1核定岗位数。

(三)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承担校内外文化演出任务,各核定1个专任教师岗位。

四、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数核定办法

(一)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核定的主要内容

1.实验教学辅助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实验教学的要求完成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指导学生正确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等。

2.设备管理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为:常规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使用、功能开发和管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室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实验室各类信息的收集、统计;报表和档案的管理;实验项目的改革;实验装备的自制或研制等。

4.补贴岗位

省部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实验平台(不重复补贴)等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数核定办法

1.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总数S

各院系实验人员岗位数为全院系所有实验室总工作量分类计算出的岗位数之和,即:S=A+B+C+D

式中:A为实验教学辅助岗位数;B为设备管理岗位数;C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数;D为补贴岗位数。

2.实验教学辅助岗位数A

计算实验教学辅助岗位数的主要依据是各学院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时数。由于专业及实验类型存在差异,设置实验类别系数K1进行调节。

式中Qi为各实验人时数,K1为实验类别系数,N为额定实验人时数。

根据我校情况,设置各专业实验类别系数K1为:

实验类别

K1

计算机上机

0.4

体育、艺术类

0.4

文科类

0.4

理工类

0.8

土木建筑类

1

护理操作类

0.6

其它医学类

1

化学、生物、机电类

1.05


   
实训部分的实验类别系数按同类实验类别系数的1/2计。

N为额定实验人时数——指一个实验技术人员按规定全年应完成的教学实验的额定工作量。按每年40,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平均4小时实验(3小时准备工作),每人负责指导20名学生。即:

N=40周×5天×4小时×20=16000人时

3.设备管理岗位数B

设备管理岗位数根据设备单台()价格不同,分为10万元以下和10万元以上(10万元)两档计算,其中软件按10万元以下档计算,按其金额的1/10折算,折算后大于10万元的按9万元计。10万元以下的设备按各学院拥有的总金额计算,将设备管理岗位数定额值确定为“600万元/人”,最大值不超过5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单台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的价值、台(件)数和使用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等因素确定岗位数。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1)单台()价格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岗位数

B15

式中M为仪器设备总金额(软件部分为折算后的金额),m为价格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仪器设备总金额。

(2)单台()价格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单台仪器设备管理岗位数

式中Zi为不同单价区间仪器设备台件数。为大型仪器设备额定岗位数,具体取值见下表。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有效机时酌减系数。

单台设备价值(万元)

年使用有效机时(小时)

K2

备注

10-25

800

0.1

未达到规定使用机时的编制按比例酌减

25-40

600

0.2

40及以上

400

0.3

设备管理岗位数

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数C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数与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工作量有关。实验教学人时数越多,设备维护量越大,其管理工作量也越大。根据学校对实验室管理的要求,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数C定为教学、设备管理工作量的10%,即:

C = (A+B)×10%

5.补贴岗位数D

每个省部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实验平台(不重复补贴)给予1个岗位补贴。

五、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数核定办法

各学院学生数800以上设处级领导岗位4个,800以下设处级领导岗位3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设处级领导岗位2个。

各学院设管理岗位3个,学生数超过1000人的增加管理岗位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设管理岗位2个。

(三)公共体育教学设管理岗位1个,挂靠体育系。

(四)公共外语教学设管理岗位1个,挂靠外语系。

六、其他

(一)聘期岗位设置三年核定一次,绩效工资计算每年核算一次。

(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专任教师岗位空缺比例不能过高,学校按最高不超过35%进行控制。岗位空缺比例超过35%的,缺编工作量津贴将只按一定标准划拨,具体控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过渡。余额追加给二级学院作为发展经费。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

 

师资科:0594−2626099  0594−2678099  劳资科:0594−2679829

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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