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7-10 点击数: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1324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

管理方案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莆田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已经校党委研究通过和市公务员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

                          2013年7月3


莆田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我校通过开展首轮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岗位设置与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做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莆委办[2008]66号)、《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莆人综[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首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主导,以教师为主体,深化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制度,不断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严格考核、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评聘合一、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稳定骨干、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依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莆田学院人员编制的批复》(莆委编[2013]9号)文件精神,全校岗位总量为1730个。

(二)岗位类别及数量

1.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为:专业技术岗位1315个,占岗位总量的76%;管理岗位328个,占岗位总量的19%;工勤技能岗位87个,占岗位总量的5%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机关、院系(部)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行政事务等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我校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国家事业单位三至九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

(1)学校领导及中层领导岗位数量(即六级以上岗位)为省委编办核定的处级以上领导数量,科级以下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见表1)。

 

1: 莆田学院管理岗位设置表

等级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合计

岗位数

比例

0.6%

2.1%

14.9%

15.9%

29%

19.8%

17.7%

100%

数量

2

7

49

52

95

65

58

328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1)教师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社会科学、图书资料、新闻出版、卫生技术、档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3)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根据闽委办〔20087号、莆委办[2008]66号文件精神,为管理岗位中同时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增设的岗位,主要用于聘用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职称人员。岗位总量为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50%,不计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数。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含正高级岗位和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二至四级(二级岗位需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我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39%43%18%,其中正、副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57.5。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根据以上岗位设置原则,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为全校岗位总量的76%,即1315个。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110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4.3%,其中高级岗位456个,比例为41.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5.7%,其中高级岗位57个,比例为27.5%(具体见表2、表3)。管理岗附设专业技术岗设置高级岗位64个,比例为39%(见表4)。

 

2  莆田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

 

层级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比例

39%

43%

18%

数量

513

565

237

比例

正高(25%

副高(75%

数量

128

385

565

237

等级

十一

十二

比例

0

10%

30%

60%

20%

40%

40%

30%

40%

30%

50%

50%

数量

0

13

38

77

77

154

154

169

227

169

119

118

 

3  莆田学院各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设置表

级别

高校教师

高校实验

工程技术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图书资料

会计

审计

经济

卫生

编辑

合计

合计

1108

80

38

4

4

45

14

3

4

10

5

1315

二级

13

13

三级

34

1

1

1

1

38

四级

71

1

1

2

1

1

77

五级

70

1

4

1

1

77

六级

136

8

2

3

2

2

1

154

七级

132

11

2

4

1

1

1

1

1

154

八级

139

10

4

10

1

1

3

1

169

九级

190

14

10

1

1

4

6

1

227

十级

145

11

3

6

1

1

1

1

169

十一级

88

13

6

1

1

7

1

1

1

119

十二级

90

12

6

7

1

1

1

118

 

4  莆田学院管理附设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

附专业技术岗

(总数164

层级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数量

正高16

副高48

71

29

等级

十一

十二

数量

1

5

10

10

19

19

21

29

21

14

15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我校设置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二级、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分别为1%20%。工勤岗位设置比例见表5

5  莆田学院工勤岗位设置表

工勤

技能

岗位

(总数87

技术工

普通工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不设

比例

1%

20%

60%

19%

数量

1

17

52

17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在聘期内除职务(职称)晋升及学校岗位调整外,一般不受聘于新岗位(或调整已聘任岗位),聘任新岗位的截至期限与一般的聘任期限相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用时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全校教职工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岗。

(三)人事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各类各级岗位根据发展需要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各单位工作需要以及现有编制数核拨单位岗位总数及各类各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

(四)各单位应严格按学校核定的各单位各级各类岗位比例进行聘任。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编制核定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根据事业发展和加强队伍建设实际情况,逐年逐步聘用充实。

(五)人事处按有关人事政策和规定程序,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经市公务员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六)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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