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电话:0594-2215260
网站:https://www.ptu.edu.cn/hjysw/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公告 >> 正文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评定方案

2018年12月05日 15:31  点击:[]

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生〔2018〕46号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评定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提高育人质量,形成良好的学生激励机制,根据《莆田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莆田学院人民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类别及标准

1.在《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修订)》中规定的A、B、C、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挂名为莆田学院中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项目名称

申报级别

在A\B\C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师生合作发表,学生第二作者以下)

二等奖

在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三等奖

在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二作者)

鼓励奖

2.学院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由省部以上教育、文化、工业、共青团等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教指委或全国性协/学会主办的赛事:

申报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获奖级别

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铜奖

其他奖项

3.学院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对培养学生应用技能有帮助的其他赛事:

申报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获奖级别


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铜奖

说明:福建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科研立项,当学年结题,按鼓励奖申报。

4.当学年完成工商注册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等)可申报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入住各类产业园创业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特别奖学金二等奖。

5.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申报特别奖学金三等奖。(不含录取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行前30名的。)

第一条  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报特别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学院纪律处分者;

2.综合测评中德育分低于70分者;

3.综合测评中社区文明分低于基本分者;

4.体育成绩不及格或不达标者。

第二条  申报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人民奖学金特别奖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辅导员审查并签署意见。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批。

第三条  特别奖学金评定时间:毕业班于学生毕业前评定,非毕业班于第二学年开学初评定。

第四条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的定级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第五条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的金额

奖学金的金额分别为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鼓励奖100元。

第六条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特别奖学金的评定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辅导员组成,负责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奖学金的评定须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以上,确无异议后,予以评定。

获得院级特别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并在全院表彰。

第七条  凡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第八条  本方案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方案从2018-2019学年开始施行。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5日

 

 

 

莆田学院环生学院                        2018年12月5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院级特别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金额的通知
下一条: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方案

关闭

学院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   邮编:351100   |   学院办公室:2215260   |   教学科研办:2696445      辅导员办公室:2658125  |   院长信箱  |  书记信箱  闽ICP备0094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