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生〔2018〕45号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决定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法,按学年对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定,以客观、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积分项目
学生综合测评按德行表现、学业成绩、应用技能、社区文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然后使用不同的权重K计算综合积分,即:综合积分=德行表现分×K德+学业成绩分×K绩+应用技能分×K能+社区文明分×K社。不同学年K取值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积分权重 |
德行表现 |
学业成绩 |
应用技能 |
社区文明 |
第一学年 |
0.1 |
0.6 |
0.2 |
0.1 |
第二学年 |
0.1 |
0.6 |
0.2 |
0.1 |
第三学年 |
0.1 |
0.5 |
0.3 |
0.1 |
第四学年 |
0.1 |
0.5 |
0.3 |
0.1 |
二、计分标准
(一)德行表现分
1.基本分
主要考量学生在政治素质、集体观念、责任意识、德行修养等方面的素质表现。
(1)受校纪处分者
类别 |
扣分分值 |
通报批评 |
2,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 |
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 |
5,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 |
旷课、迟到、早退、晚自习缺勤 |
1 |
参加非法集会、发布不良网络信息 |
5,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 |
在校内不遵守交通规则(如:超速行驶、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乱停放等) |
3 |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 |
10 |
上课玩手机、看视频、睡觉等违反课堂纪律者 |
1 |
无故不参与年级会议、班级会议、安排听取讲座、比赛后勤、实验室卫生、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等事项缺席者 |
1 |
校值周卫生评比,宿舍被评为“五差宿舍” |
宿舍成员每人0.5分 |
在宿舍管理中,夜不归宿者、晚归、使用违规电器、晚熄灯被通报者 |
2、1、1、0.5,舍长另扣0.5分/次(违规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资格。) |
带早餐进教室 |
0.5 |
不遵守教室、餐厅行为规定的,依据情节轻重 |
1-5 |
被校内外文明督导部门曝光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不文明习俗的 |
10 |
说明:如多次或重复受处分,则累计扣分。
2.加分项目
(1)担任学生干部
社会工作考核分校、学院两级。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能履行职责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校级(0 -10分):校学生联合会、校自律会、校新闻中心、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等,由用人单位部门考核并出具加分证明,需盖部门公章。
院级(0 -8分):
类别 |
加分分值 |
辅导员助理、党务助理 |
6、6 |
班长、支书、易班班长、副班长、学委、其他 |
6、6、担任易班班长期间班级评上易班建设示范班级加4分,评上院级易班先进班级加3分,其他1分、4、4、1 |
三委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其他 |
8、6、4、1 |
协会会长、副会长 |
4、2 |
注:担任多项社会工作可重复加分(最多2项)
(2)荣誉表彰加分
学生集体或个人因思想政治、道德行为表现突出被授予光荣称号,或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获得表彰:
第一类:
①个人荣誉
类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分值 |
10 |
8 |
6 |
4 |
2 |
注:学校各部门按比例划拨评选的校内表彰项目(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折半加分。
第二类:班级荣誉
项目级别 |
先进 班集体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易班建设示范班级 |
国家级 |
10 |
10 |
10 |
省部级 |
8 |
8 |
8 |
地市级 |
6 |
6 |
6 |
校级 |
4 |
4 |
4 |
院级 |
2 |
2 |
2 |
第三类:宿舍荣誉
类别 |
加分分值 |
校文明宿舍、校优良学风宿舍等校级宿舍荣誉等 |
舍长3分、 舍员2分 |
校十佳宿舍 |
舍长1分、 舍员0.5分 |
院文明宿舍、院优良学风宿舍等院级宿舍荣誉 |
舍长1分, 舍员0.5分 |
注:同一类中同时被评上,则累加。
(3)其他加分
① 升旗手加2分。
② 义务献血每次加2分。
③ 拾金不昧酌情加0-3分。
④ 见义勇为酌情加3-10分。
⑤ 当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达48小时加2分。
⑥ 服务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和赛事的志愿者加2分。
⑦ 参加公益劳动、实验室卫生打扫、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或迎接各类评估,由组织单位部门根据参与时间,表现等综合情况,出具加分证明。
⑧参与校、院及各部门主办的比赛、征文、科技节等活动(观众、投票)酌情加0.1-1分;积极组织学院各类比赛、活动加1-2分。
3.扣分项目
(1)受校纪处分者
类别 |
扣分分值 |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
4、6、8、10,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 |
综测材料弄虚作假 |
取消原加分,并按原项目加分值得两倍予以扣分 |
不参加新生入学教育及《学生手册》知识测试等入学教育考试的,测试不合格的,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再扣) |
3,1,2 |
说明:如多次或重复受处分,则累计扣分。
(二)学业成绩分
1.基本分(100分)
以本学年开设的必修课(含体育)及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为测评的主要内容。
学业成绩 |
= |
∑(各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
各门课程总学分 |
说明:凡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以原不及格的实际成绩计入。
2.扣分项目
(三)应用技能分
主要考量学生在社会锻炼、学科竞赛、技能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性、素质表现和获奖情况。
1.基本分
(1)社会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能够较好的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2)学科竞赛:积极参加学科类竞赛,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一定的科研成绩。
(3)技能实践:积极参与专业技能比赛,能较好的运用专业技能解决问题。
(4)创新创业:积极参与院系创业大赛,具有自主创业的基本能力以及创业思想,已经开始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果。
以下项目因学工系统无法添加,暂放基本分添加。
(1) 实践工作类加分
①担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科研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志愿服务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资金扶持的创业项目成员:
项目等级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成员/分值 |
2 |
1.5 |
1 |
0.5 |
说明:项目结项当学年申报,项目未按要求结项的,不予加分。
②当学年完成工商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等),积极参加创业创新活动:
项目 |
工商注册股东 |
入住各类 产业园 |
负责人 /分值 |
2 |
2 |
成员/ 分值 |
|
1 |
③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活动的:
项目 |
校级参赛者 |
院级参赛者 |
分值/项 |
1 |
0.5 |
④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加1分;
⑤积极参与新媒体建设,话题刊登莆田学院易班平台加0.5分;刊登全国易班平台,加2分;
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以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网站媒体的新闻作品;
项目 |
校级以上 |
校级 |
院级 |
分值/篇 |
3 |
1 |
0.5 |
备注:院记者团成员发布在校级及以上加分;校报记者团成员发布在校级以上才加分。
(2)竞赛获奖类加分
①参加校运会、院运会获奖:
项目类别 |
获奖等级 |
分值/项 |
莆田学院运动会(含团体类竞赛) |
第1名 第2-3名 第4-6名 |
5 3 2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运动会(含球类) |
第1名 第2-3名 第4-6名 |
2 1 0.5 |
说明:团体类项目获奖,参赛选手均可加分。
②参加学校、学院举办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获奖:
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分值/项 |
2 |
1 |
0.5 |
0.2 |
(3)论文专利类加分
①在《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修订)》中规定的A、B、C、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项目名称 |
分值/篇 |
在A\B\C级刊物上作为第三作者 |
4 |
在A\B\C级刊物上作为第三作者以下 |
3 |
在D级刊物上作为第二作者 |
2 |
②获国家专利:
项目名称 |
分值/项 |
国家发明专利(第二发明人及以下) |
1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二发明人及以下) |
8 |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二设计人及以下) |
5 |
作为第三发明人及以下,与教师合作申报发明专利 |
3 |
(4)技能证书类加分
①取得普通话证书:
类别 |
一级甲等 |
一级乙等 |
二级甲等 |
二级乙等 |
三级甲等 |
分值 |
5 |
4 |
3 |
2 |
1 |
2.加分项目(每一类别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实践工作类加分
①担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科研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志愿服务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资金扶持的创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等级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负责人/分值 |
4 |
3 |
2 |
1 |
说明:项目结项当学年申报,项目未按要求结项的,不予加分。
②作为法人代表,完成工商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加3分。
③积极参加校级大型文体活动的加2分。
(2)竞赛获奖类加分
①国家部委、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福建省教育厅主办的赛事及教育厅公布的省级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获奖:
国际赛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
全国赛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省赛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分值/项 |
20 |
15 |
10 |
8 |
8 |
②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福建省运动会、福建省大学生体育联赛获奖:
项目类别 |
获奖等级 |
分值/项 |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第1-3名 第4-6名 第7-8名 |
20 15 10 |
福建省运动会 |
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 |
第1名 第2-3名 第4-6名 第7-8名 |
15 10 8 5 |
说明:团体类项目获奖,参赛选手均可加分。
⑤参加学校及各部门主办的比赛、征文、科技节等活动加两分;
获奖加分:
获奖等级 |
特等奖 |
一等奖 第1-3名 |
二等奖 第4-6名 |
三等奖 第7-10名 |
分值/项 |
4 |
3 |
2 |
1 |
说明:体育竞赛按比赛规则取获奖名次,其他赛事按照获奖证书上的等级或名次予以加分;多部门、单位联合主办的赛事,按最低级别的主办方予以认定。
(3)论文专利类加分
①在《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修订)》中规定的A、B、C、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项目名称 |
分值/篇 |
在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
20 |
在B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
15 |
在C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
10 |
在A\B\C级刊物上作为第二作者,与教师合作发表论文 |
5 |
在D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
3 |
②获国家专利:
项目名称 |
分值/项 |
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2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
15 |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设计人) |
10 |
作为第二发明人,与教师合作申报发明专利 |
5 |
(4)技能证书类加分
①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考核,获得相应行政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类别 |
一级/高级 |
二级/中级 |
三级/初级 |
分值 |
6 |
4 |
2 |
②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口语加试:
类别 |
六级 |
四级 |
口语A级 |
口语B级 |
口语C级 |
分值 |
6 |
4 |
3 |
2 |
1 |
③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
类别 |
全国 四级 |
全国 三级 |
全国 二级 |
全国 一级 |
省 二级 |
省 一级 |
分值 |
6 |
4 |
2 |
1 |
2 |
1 |
④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加6分。
说明:各类证书按照颁发时间,于相应学年加分。
(四)社区文明分
1.基本分(100分)
社区文明按“莆田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生社区文明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2.社区文明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三、实施办法
(一)学年测评
1.学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非毕业班新学年初组织测评,毕业班在毕业前夕测评。
2.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和辅导员组成的综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过程解释,确保综合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测评步骤
(1)由辅导员、班委代表、舍长代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综测评议组,依照本方案和学院的考核实施细则,对班级每一位学生进行评定;
(2)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综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测评结果。发现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做出调整,并负责解释;
(3)测评结果与学生见面。对学生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有误之处应予以更正,对学生提出的不合理的意见应做好解释和思想工作;
(4)测评结果填入《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登记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毕业综合积分评定
根据各学年权重测算个人总积分,按专业排毕业生个人积分名次,并计入最后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积分权重 |
四年制 |
第一学年 |
0.2 |
第二学年 |
0.2 |
第三学年 |
0.3 |
第四学年 |
0.3 |
四、本方案从2018-2019学年开始施行。
五、本方案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