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莆田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认定推荐,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并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后,未收到异议,确定下表人员为环生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建议名单。
公示结论附件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建议名单.xlsx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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