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动态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一步确保教育精准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学生〔2024〕31号文件要求,按照《莆田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的规定,结合比对学校下发的中央和福建省下发的兜底学生名单,确定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建议名单。现将具体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联系学院学工办(院系办公楼215),电话0594-2658125。
公示附件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建议名单.xlsx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