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工程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仙游管委会:
11月份学校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学校将于1月23~25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未到位的将给予通报。为进一步做好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应于1月21日前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排查重点为特种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用电线路、各种安全预案制度是否齐全以及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到位等。
(一)特种设备排查要求
针对实验室正在使用的高压容器(高压灭菌锅、气瓶等)、起重机械:
1、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旁明显位置;
2、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且持有有效资质证上岗;
3、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并开展了演练且有记录。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要求
1、有危险化学品仓库,正确配备灭火器材、安装监控、报警装置、通风装置和喷淋装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化学品、废弃物分类区域明确,放置符合福建省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对照表中7.1、7.2、7.3部分的要求;
3、化学实验废弃物用分类容器分类存放并贴有标签;
4、建立出入库台账及使用、处置台账。
(三)用电线路排查要求
1、不乱拉乱接电线,无电线老化、多个接线板串联、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的现象;
2、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3、实验室和电气设备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二、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
1、严查各实验室内的灭火器,过期灭火器的应及时更换,新建实验室应立即配备适用的灭火器。
2、实验室改造期间,要注意设备及实验耗材(尤其是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防患于未然。
3、寒假须落实值班制度,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4、寒假不使用的实验室须断水断电,贴上封条,对师生开放的实验室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指导,严禁学生独自在实验室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寒假即将到来,请各单位务必及时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并于1月22日前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提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849865635@qq.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表
附件: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表
单位:
自查内容 | 检查地点(楼房及房间号) | 存在隐患 |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
特种设备 | |||
危险化学品 | |||
用电线路 | |||
其它隐患 |
检查人员: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2018年1月16日
上一条: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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