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辅修专业教育。
辅修专业可按学分收费,请各单位根据《莆田学院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莆院教〔2022〕7号),积极组织开设辅修专业(每个学院不少于1个),并于4月8日前提交“莆田学院×××××辅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电子版(格式见实施办法中附件)至教务处31941589@qq.com,联系人:吴老师,15860090800。
学校计划在5月份开展2021级本科生辅修教育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莆田学院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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