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心理健康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17:08:51】【阅读次】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2016级新生认识自己,调整心态,尽快适应新环境、新学习、新生活,并在大学四年中充分规划自我,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时间

20169-11

二、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围绕“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这一主题,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个项目至少包含5个子活动,每个子活动需有详细策划,项目主题名称可自拟,如“我的未来不是梦---XX学院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2、项目所包含活动形式:专题宣传(展板、报纸、网页、微博、公众号等)、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团队素质拓展、心理沙龙、心理论坛、心理测验、心理情景剧等,鼓励大胆创新,尝试开拓不同的活动形式。

四、项目申报

1、学生个人或团体申报。项目由学生自愿申报,团体申报须推选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经充分设计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一份),并附上详细策划,2016916日前向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心理保健部进行申报。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对申报项目的立项意义、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2-5个项目,于2016919日前将《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及所推荐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报送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中印楼103),电子版发送至23655311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立项”)。

3、学校审批立项。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项目的意义、难度、效度和申报材料等,确定出6个特色项目和16个普通项目(具体数目视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予以立项。

4、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个项目,鼓励朋辈心理志愿者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管理

1、划拨经费。特色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普通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立项经费分两批划拨至项目主要负责人:获批立项后先划拨50%;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划拨50%。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本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项目建设。获批立项的项目要根据《立项申请书》中的策划实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记录项目建设进程和经费使用情况,注重实效、厉行节约。各二级学院要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3、项目结项。完成立项任务和目标后,项目负责人须整理汇编成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册(内容可包含活动策划、现场新闻、图片、心得反馈、活动效果等),将作为年度考评特色材料。同时填写《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三)(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61215日前交学院心理保健部,统一报送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中印楼103),电子版发送至23655311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结项”)。

4、项目验收。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组织评审验收。项目未能如期开展、半途中止视为不合格,学生缴还已发放的项目经费。

5、项目评选。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评选优秀立项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

附件一:《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附件三:《莆田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项申请书》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95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