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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训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实训室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训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火灾)发生时,学生应保持冷静,不要慌乱,第一时间报告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教师,如遇课外练习,老师不在现场时发生火灾情况,也应立即打电话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并视火势大小,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如:疏散实训室内人员、用实训室内配备的干粉灭火器灭火或者用湿布覆盖火源,以隔绝空气,阻断燃烧,必要时拨打火警电话。如果发现水龙头损坏,水管破裂导致大面积漏水时,应及时阻断水流,防止水流渗进电器及插座,并及时报告实验技术人员,联系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相关实训室责任人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层层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向学校保卫处和教务处等部门汇报,必要时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

二、院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启动院系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院领导小组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

三、突发事件发生时,教职工及学生应服从院领导小组的指挥、安排,配合院领导小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自觉维持现场秩序。

四、处于保护状态的事故现场,必须停止使用,与调查事故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有关人员要进入事故现场,须经院领导小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