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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学院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20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513号)要求,我校须于2015920日至1020日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为确保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的基本要求

1.要确保数据的原始、真实;

2.按表格内容及填报指南要求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

3.按学校统一部署,按时保质提交、填报数据。

二、数据填报的任务分工

各学院,机关部门及教辅部门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负责人先下载学习附件资料,了解数据填报指南及本单位采集任务。

三、采集期间的联系方式

为更好地完成采集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指定一名人员负责采集工作,并将采集人员名单于2015925日之前发到评建办王三川邮箱1718666666@qq.com。请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加入莆田学院数据采集QQ群,QQ群号码:124760526

附件一:《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二:2015年《莆田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校迎评促建办公室

2015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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