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6年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奖励情况公示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莆院人〔2013〕30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教学和其他荣誉类业绩贡献津贴的通知》(人事〔2017〕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和校内有关部门会议讨论,现将2016年获得校外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个人和集体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根据会议议定,凡今后获得校内其他荣誉表彰类的集体和个人直接由表彰部门通过人事信息服务系统造册,附上证明材料(会议纪要和表彰文件)报人事处审核和财务处发放。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把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人事处或监审处。
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2,联系电话:2688431。
监审处:学术交流中心1006,联系电话:2631233。
附表:
莆田学院2016年业绩贡献津贴(其它荣誉表彰类).xls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