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14〕23号
莆田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相应职务评聘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申报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今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一)人事处公布各单位拟聘岗位信息。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见附件。实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及讲师岗位数由学校统筹。
(二)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6月13日前提交各单位考核推荐组。
(三)各单位考核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严格考核、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根据岗位职数和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机关、教辅部门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由本单位负责审核、评议和推荐。
(四)各单位要将考核推荐组推荐的申报人选的材料(须含简明表、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所在单位应在《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 “单位考核推荐组推荐意见”栏中写明公示情况。
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人选及申报材料、各单位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注明评聘人数、名单、系列及是否破格等)报送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7室)。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rsczck@ptu.edu.cn。
(五)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预审小组,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向校聘任委员会汇报。
(六)人事处对预审合格的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组织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审。代表作送审通知另行发文。
三、基本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莆院人〔2013〕19号)执行。原仙游师范教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按“闽教职改〔1997〕10号”、“闽教职改〔1998〕12号”等文件执行,其余人员的评聘条件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莆院人〔2013〕22号)执行。
(二)经学校研究同意延聘的教授及2013-2016年因岗位数限制申请破格评聘并予聘任人员的岗位由学校统筹解决。在学院无岗位的情况下,无教授的专业允许申报该专业教授1人,岗位由学校统筹解决。
(三)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中的论文或著作均须提供原件。提交的论文须附新闻出版总署(便民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期刊封面上),并在期刊目录中标记出本人文章;提交的著作须附新闻出版总署(便民查询→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服务)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著作封面上)。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四)论文被SCI、SSCI、EI、A&HCI收录的,须提供当年度被收录的检索证明。
(五)专著、译著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著、译著等著作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六)申报破格评聘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莆田学院破格评聘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明表》。
(七)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全部使用A4纸张。打印用双面打印。复印件均须本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盖章。
(八)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准备有关材料,按程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简明表内容进行逐项核对、审查,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聘结果的,由申报人和单位负责。
四、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教师系列
1.《莆田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证书(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原件。
8.经教务处审核的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9.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10.《莆田学院破格评聘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明表》1份。
11.近两年任教本科课程的教案(1门)。
(二)实验系列
1.《莆田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证书(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原件。
8. 经教务处审核的实验人员工作量登记表。
9.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三)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
1.《莆田学院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教育管理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外语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6.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证书(原件)。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原件。
8.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9.业绩材料(制定或撰写或参与起草或修订有关文件(或报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部门签署“此件由×××同志起草或制定“等字样后加盖单位公章,可作为个人业绩材料。择取3件有代表性的即可。)
10.担任党政职务须提交任职通知文件复印件,由组织部盖章确认。
11.体现教育管理、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封底要贴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等信息的标签。
(二)评聘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高级750元(含代表作鉴定费200元),中级450元。评聘费用在向人事处报送交材料时同时缴纳。
(三)所有申报所需表格等材料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四)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表
莆田学院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表
(2014.05)
单位 |
教授 |
备注 |
副教授 |
备注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
10 |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
11 |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
10 |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1* |
仅限化工专业教师申报 |
2 |
|
商学院 |
4 |
|
2 |
|
管理学院 |
1* |
仅限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申报 |
5 |
|
基础医学院 |
2 |
|
0 |
|
护理学院 |
1 |
|
4 |
|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
2 |
|
3 |
|
音乐学院 |
3 |
|
2 |
|
工艺美术学院 |
5 |
|
3 |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2* |
仅限新闻和广告专业教师申报(各1个) |
5 |
|
外国语学院 |
3 |
|
7 |
|
数学学院 |
3 |
|
5 |
|
体育学院 |
2 |
|
0 |
|
思政部 |
1 |
|
1 |
|
学生思政 |
7 |
|
14 |
|
备注:1.“*”表示由学校提供给已无教授空缺岗位的二级学院的统筹教授岗位,供目前无教授的专业教师申报。
2.原仙游师范教师转评不受岗位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