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7〕13号
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28日,逾期不能补报。
2、请申请人员于5月5日前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为:普通检查、心电图、胸透、血常规、肝功能。
3、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经单位盖章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完整材料(每人装一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附材料清单目录)报送人事处。
4、请申请人员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装订成封面。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5、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中,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认定申请表中的“任课学科”要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查找对应的高校教师资格任课学科来填写,“任课学科”不能大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
(2)《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表》填写要求: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由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及加盖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印章。鉴定单位全称:莆田学院 ;鉴定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电话号码:2657786。
(3)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相片应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报时应提交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3615873@qq.com)。电子照片一定要按以下要求提交:
①电子照片大小为114*156;
②电子照片统一为JPG格式,不接受其他格式照片;
③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中间不要出现空格、加号、横杠、学校名、序号或任何其他字符,否则会导致无法导入,影响证书颁发。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须双面打印。体检结果合格的,在体检结论中应填写“合格”。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要填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6)各附属医院承担临床教学工作人员还须提供:附属医院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文件;近两年临床教学教研室名单;近两年临床教学任务材料;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林伟参
联系电话:2657786 电子邮箱:3615873@qq.com
附件:
附件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6号).doc
附件二:高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doc
附件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四: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