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1]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组织领导
1、考核对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不含厅级)。
2、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实施。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其它干部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二、具体考核事项与要求
1、考核内容: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结合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考核程序:先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在一定范围内交流或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再由考核小组综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及平时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被考核人的等级;处级干部要求每人写出800—1000字的总结,以院系(部)党委(党总支)、行政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年度考核会,被考核对象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职后由与会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处级干部应把述廉工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其述职述廉报告送交校监审处一份。
3、考核等级: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见附件1),处级干部考核优秀占本单位指标。
4、材料报送:处级干部的考核表报组织部,其他人员的考核表报人事处(考核表注明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两份16K纸正反面打印,各单位也要存档一份)。
5、组织纪律:年度考核工作原则性强,各单位及个人务必实事求是,切勿弄虚作假。若发现有不如实填写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者进行处理。
三、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到人事处领取教师考核表,处级干部考核表和行政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和3。
2、9月28日—10月14日各单位组织考核,教学单位可根据本系情况适当延迟,但最迟不超过10月21日。
3、10月10日—10月21日全校处级干部考核。
附件:1、各单位优秀等级指标分配表
2、莆田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
登记表
莆田学院党委组织部 莆田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年度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