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4]6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人选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省教育厅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选派工作已开始,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人〔2014〕19号)要求,认真做好人选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是我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重点选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带头人;
4.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托福成绩80分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以上;
(4)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5)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6)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外语水平尚未达到派出标准的人员也可推荐,学校优先推荐外语达标人员。
二、访学高校和期限
1、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排名较前的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2、研修期限为1年,可在2年内分段完成。
三、资助经费
每人15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
2.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一般应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3.《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申请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成册。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4.请于2014年4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学院盖章)及所需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265773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
2.
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xls
3.
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3月7日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人〔2014〕19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