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举办2013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3]22


 

转发关于组织举办2013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

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有关学院:

 现将《关于组织举办2013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研修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研修对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已参加中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再安排。

2、选派名额分配: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各4人(第一期、第二期各2人),工艺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各2人(第一期、第二期各1人)。

3、请有关学院于6月28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福建省2013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至  rscxfz@163.com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6月27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6月27日印发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闽委教宣〔201329


关于组织举办2013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

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2010——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中宣发200932)要求,决定举办2013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了解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了解和掌握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精神,了解和掌握省委关于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二、研修形式和对象

1.研修以自学和集中授课两种形式进行。集中授课研修采取学习原著和文件、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社会考察、研修总结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2.研修对象。参加研修对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具体包括: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注:哲学社会科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考古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心理学等学科),省委党校、各设区市委讲师团、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负责人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等。

三、期次安排

2013年研修分2期进行,每期各350人,共培训700人。研修时间30天,其中自学15天,集中授课15天,集中授课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2013715-729

第二期201381-815

四、自学材料

1.《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述(专题摘编)》

2.《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4.《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5.《中国共产党章程》

6.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8.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9.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10.习近平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

12.《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

13.《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

14.《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学习读本》

15.《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

五、有关要求

1.按照中央及我省研修规划要求,今明两年内将对所有尚未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研修的教学科研骨干轮修一遍。高校(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精心调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2013年研修期次、分配名额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已参加中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再安排。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对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2.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选送学员应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凡经单位上报名单,无故不报到,不参训的学员,将予以通报。

3.请认真填写2013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登记汇总表》,6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xshkxyx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学校哲社研修班材料”。

六、报到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

第一期报到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

第二期报到时间为2012年8月1日。

2.报到地点:

福建省委党校4号楼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3.学员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为办理学习档案及结业证书使用。

4.学员自备学习用具及生活用品,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及现场教学费由所在学校负责报销。

5.本通知为2013年各期统一通知,每期不再另发通知。请各单位督促学员按时报到。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发入学通知。

联系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谭逢君0591-8780032913706991812;省教育厅科技处刘心悦0591-8709127813705953865

附件: 1.福建省2013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2013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369


附件1

福建省2013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第一期

第二期

1

厦门大学

65

65

2

华侨大学

28

27

3

福州大学

4

3

4

福建师范大学

32

33

5

福建农林大学

5

7

6

福建医科大学

5

5

7

福建中医药大学

2

3

8

集美大学

30

30

9

闽南师范大学

8

8

10

泉州师范学院

15

15

11

仰恩大学

0

3

12

福建工程学院

6

7

13

闽江学院

15

15

14

莆田学院

10

10

15

厦门理工学院

10

10

16

三明学院

15

13

17

龙岩学院

10

10

18

福建警察学院

2

0

19

福建江夏学院

15

15

20

宁德师范学院

7

7

21

福建教育学院

6

6

22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3

2

23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3

0

24

福州教育学院

2

3

25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7

8

26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0

27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0

1

28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

0

29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5

5

30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3

4

31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0

32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0

1

3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8

7

34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7

8

35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3

3

36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

0

37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3

38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1

0

39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0

1

40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0

1

41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1

1

42

党校系统

10

5

43

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

0

5

44

合计

350

350


附件2

福建省2013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期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院系

职务

职称

学历

专业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第一期

第二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可加页,填写务必清晰、准确。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3印发

师资科:0594−2626099  0594−2678099  劳资科:0594−2679829

人事科:0594−2697229        综合科:0594−2893069

Email: rsc@ptu.edu.cn      邮编:351100      办公地点:紫霄校区中一(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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