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7]29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师师德考核评价,促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根据《莆田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暂行办法》,现将2016-2017年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原则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含聘用教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组织和程序
1.学院(部)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按照《莆田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暂行办法》(莆院人〔2017〕10号)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
(1)学习动员: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莆田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暂行办法》,动员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自评。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自评表,上交所在学院(部)。
(3)综合评议。由学院(部)组织开展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和单位(师德考核小组)考评工作。学生测评环节,由学院(部)成立由具一定广泛性的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测评组,由测评组统一对每位教师开展测评工作。
(4)确定等次。由学院(部)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等次。
(5)结果反馈。由学院(部)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考核等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6)结果公示。教师本人同意对自己的综合评定结果。学院(部)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7)存入档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将本单位教师个人年度师德考核等次表和全体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次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评定的前提条件。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在教师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任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考核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7月7日前将教师个人年度师德考核等次表(一式两份)和本单位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报送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 rscxfz@163.com 。
附件:
附件1:莆田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暂行办法.doc
附件2: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教师自我评价用表).doc
附件3: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学生测评用表).doc
附件4: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同事评价用表).doc
附件5: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单位师德考核小组评价用表).doc
附件6:莆田学院教师个人年度师德考核等次表.doc
附件7:莆田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