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件的通知

时间:2013-11-25 点击数:

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3]39


 

 

 

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

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

遴选工件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3〕3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对象条件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2.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严谨正派。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业内公认,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发,建功立业。

5.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社科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2)获得省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优秀新产品奖、省青年科技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重要奖项省级二等奖以上重大创新成果(以上均排名前三)。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出版过有重要科研价值、技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为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一式六份(其中五份与申报书装订成册)。

2.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于2013年12月2日前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并将《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电子版发至  rscxfz@163.com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2657730

附件:1、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2、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25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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