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5]11号
关于组织教师填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组织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意见的通知》(莆院人〔2015〕1号)要求,请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师填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相关情况。填报步骤如下:
1.请教师登录“莆田学院人事信息服务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172.16.1.218:8080/,也可通过人事处网站链接至该系统,登录后选择“实践锻炼”板块。
2.不需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请点击“不需参加”栏目,下载并填写《莆田学院不需参加实践锻炼人员申请表》,由学院(部)审批后将审批表上传至系统。
3.已开展实践锻炼的教师,请点击“申报增加”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添加成功后,请下载填写《莆田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和《莆田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实践结束后填写),提交学院审核后由学院将其上传至系统。
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4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相关情况填报工作。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