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6]40号
关于组织做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启动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做好我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5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教师系统的重要意义
教师系统是当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教师业务工作的核心系统。教师系统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建立教师系统有助于全面准确掌握教师动态数据,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有利于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把握建立教师系统的核心任务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校教师基础信息,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四、信息采集流程
1.生成教师账号。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系统要求的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和初始密码(见附件1)。教师可使用账号(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录入教师信息。教师登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网址:http://jiaoshi.fjedu.gov.cn/ ),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见附件1(登录后及时请更改密码),按系统要求在线逐项填报本人信息。台湾和外籍教师无法生成登录账号,台湾籍由人事处协助填报,外籍教师由外事办协助填报。
3.审核教师信息。信息录入后,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4.及时更新信息。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五、采集时间安排
因教师在线填报后,学校信息审核工作量大,请各单位务必组织本单位人员于10月26日前完成教师信息在线填报工作。
六、其他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及时将教师系统信息采集的通知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尤其是在外学习等不在岗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人。附件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告知人事处。
2.教师在线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或不解之处,请各单位汇总在莆院人事工作群(QQ群号:231532012)上提出,由人事处咨询后解答。
3.教师照片须等教师审核通过取得个人正式标识码后(12月15日以后),由各单位汇总发给人事处统一上传系统。
照片要求:(1)照片命名必须是个人标识码.jpg。如L201506091158500038.jpg。(2)照片的规格大小: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格式,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尺寸26(宽)×32mm(高)之内,分辨率150dpi以上,照片小于60KB。
附件:1.
附件1:各单位教师账号初始密码.xls
2.
附件2: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doc
3.
20161015问题汇编.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