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6]10号
关于做好省委组织部2016年度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福建省委组织部为加强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更好地为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选派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将研修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立足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坚持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学术学科带头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研修、学习、借鉴国(境)外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开阔思路,提高推动新福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选派名额及对象条件
(一)选派名额及形式
全省选派50名学术学科带头人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研修,时间为6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应为新福建建设急需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研究方向契合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及我省特支领军人才,予以重点选派。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好;
②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国有企业员工(省管领导干部不能作为选派对象);
③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科研能力;
④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⑤外语达到国家公派人员水平;
⑥身体健康,能承担繁重的学习任务。
近五年内在国(境)外研修、交流、学习等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者、已参加过省委组织部选派或已申请到本年度其他基金资助出国(境)的人员,不作为选派对象
三、选派方法及程序
1.资格初审。请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及个人意愿,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见附件)连同开题报告(推荐人选根据研修方向撰写,不少于3000字)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rscxfz@163.com)。在汇总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2.外语测试。请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参加6月份由国家外专局组织的BFT高级考试(若外语水平达到“托福”80分、“雅思”6.5分、WSK或BFT高级考试合格标准以上,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考),并及时报送相关成绩凭证到省委组织部干教处
3.课题评审。省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及外语测试的人选进行开题报告评审。
4.组织考察。根据外语测试成绩及课题评审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及成果、培养潜力、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5.确定人选。根据测试、评审、考察情况,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选派正式人选。
6.实施派遣。选派人员自确定之日起,利用各类渠道自行联系国(境)外相应专业大学或科研机构(个别自行联系有困难的,可由省委组织部协助联系),在1年内必须出国研修(个别需要延迟出国的,须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批,延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名额作废,出国(境)前,所在单位可为其提供一定时间,自行安排外语强化学习。
7.评审交流。研修结束后,选派人员要提交一份课题研究报告,并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课题评审和交流研讨。
四、经费安排
1.选派人员办理赴外手续期间的差旅费及签证相关费用、国际往返交通费等,由学校支付。
2.访问学者在国(境)外研修期间的生活费按省财政标准由富闽基金会资助。
五、学习期间待遇
访问学者在国(境)外研修期间的现有职务、职称予以保留,其工资、福利、奖金和其他待遇保持不变。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0594-2657730
附件:
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报名表.doc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