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闽江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5-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年度“闽江学者”申报工作,请根据《莆田学院“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细则》(莆院人〔2016〕33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积极物色人才,认真研究推荐2017年度“闽江学者”候选人,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送省教育厅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江学者”候选人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不接受我省高校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3.年龄: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学术造诣:

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 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6.特别优秀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等要求。

二、入选“闽江学者”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学校同级教授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100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按月发放,含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奖金)。讲座教授奖金额度由学校与讲座教授商定,一般为每月1.5万-2万元。

2.学校以项目形式为聘任的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科研经费不低于50万元),以及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2017年度“闽江学者”候选对象,争取每个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均可)。http://172.16.1.247/rsc/admin/login.aspx

2.请2017年6月23日前,将候选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发展科,材料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附件1:莆田学院“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细则.doc

 附件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doc

 附件3: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doc

 附件4:闽江学者讲座教授聘任合同(样本).doc

 附件5:闽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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