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辅导员招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莆田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现将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含7月15日)与莆田学院人事处联系复核,联系电话:0594-2626099。
二、考生需准备的疫情防控相关材料
(一)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在考试前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后于笔试开考前交考场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行程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根据莆田市疫情防控要求,由国(境)外入境的,须在入境满28天后方能参加考试。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疫情中高风险地的查询。非莆田本地考生来莆田前须核查出发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e防控”填写有关信息。根据莆田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核酸检测为阴性且隔离期满的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正常参加考试。
(五)防控材料的网络提交事项。为了做细做实招考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于7月14日将本人7月14日当天的“八闽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拟从何地(具体到**省**市)入莆、7月14日之后(含7月14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证明一并发送至邮箱:ptuzp202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防控材料。
三、考场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自觉服从考试现场管理。
(二)考生入校时间
疫情期间,因人数较多,为避免人流瞬间集中,造成拥堵,我校采用错峰检测入校方式。
入校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07:30-08:30。笔试时间09:00-11:00。
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时须佩戴口罩进校,进校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陪同人员和外来车辆不能进校。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事先规划好路线和时间以免迟到,同时不要自驾来校,避免无处停车或造成交通拥堵,对于因未按要求自驾前来而无法入校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凭八闽健康码和身份证进校。如“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其他必须接受核酸检测的考生,还须出具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考生进校时应有序排队,依次进校,注意前后保持1米以上间隔。
(四)体温异常(≥37.3℃)以及“八闽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证明等不满足要求的考生要自觉配合学校防控工作。
(五)考生根据引导指示牌到达考室门口,由监考教师核实考生身份信息并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由机动监考人员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可回考场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可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六)考试结束,考生应根据引导指示牌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校园内聚集和逗留。
四、笔试
考试安排 岗位代码 |
时间 |
地点 |
J202101 |
2021年7月17日上午 09:00-11:00 |
莆田学院中区 李文正教学楼 |
J202102 |
2021年7月17日上午 09:00-11:00 |
莆田学院中区 李文正教学楼 |
笔试须知:见附件4。
五、资格复审
2021年7月17日将在我校校园网首页(http://www.ptu.edu.cn/)通知公告栏和人才招聘栏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2021年7月18日(星期日)07:30-08:00。
(二)地点: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中公布。
(三)现场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未能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1.《莆田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证明须体现本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要求是近三个月内开具的证明,证明须体现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等信息,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学生干部经历一致;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六、面试
考试安排 岗位代码 |
时间 |
地点 |
J202101 |
2021年7月18日上午 09:00-11:00 |
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中公布 |
J202102 |
面试具体安排将于2021年7月17日在我校校园网首页(http://www.ptu.edu.cn/)通知公告栏和人才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应聘者留意我校校园网站通知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本次招聘考试,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参考及复习资料,不开办辅导班,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莆田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资格初审通过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莆田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八闽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操作说明.doc
附件4:莆田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笔试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