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北华大学通知,于2015年5月26日前缴清所有学费的学生, 2016年度按照福建省收费标准收取;2013级、2014级5年制学生以及2015级学生按照吉林省收费标准收取,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停止使用银行卡代扣北华大学学生学费,北华大学学生学费由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代收,经继教院审核后送校财务统一交到北华大学。请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负责人严格按照下列名单通知学生并收取学费!特此通知!
北华大学13级14级5年制和15级学生按吉林省收费标准收费的名单273人 /upload/201705/04/201705041103468283.xlsx
北华大学2014级学生按福建省收费标准收费的名单643人 /upload/201705/04/201705041104047502.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