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缴费管理 >> 缴费通知 >> 正文

关于莆田学院2015级成人高等教育黄丽婉等377人停止扣缴学费学生予以补交学费的通知
2016-07-14    来源:本站

 

         莆田学院2015级成人高等教育黄丽婉等377位学生,因在我校规定的最后缴款时间(2016年2月6日)未到相关教学点办理入学注册及缴费手续而被我校停止了扣缴学费,据学生反映原因为已存款却未激活银行卡而未被学校成功扣缴学费。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以上377位学生若提供银行交易记录单,并于2016年9月1日-9月10日邮寄到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核查确实是在2016年2月6日前存款的学生,予以补交学费。特此通知!

        友情提示:银行交易记录单必须是原件并加盖银行公章,随附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班级明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审核结果敬请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邮寄地址: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4-2611099,

        联系人:蔡老师。(建议用EMS快递,不易丢失!)

 

           附件:2015级成人高等教育停止扣缴学费的377人学生名单20160715.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16/7/14

上一条:关于莆田学院2015级成人高等教育吕桂兰等22人予以补交学费的通知 下一条:莆田学院关于禁止收取成教学生班费的通知